夆禾盃 全國室內設計競圖比賽辦法
☆競賽主題:☆ 參賽方式:
1. 收件時間:97年6月27日(五)下午17時前送達或寄達。
2. 繳交資料:
(1) 報名表。
(2) 裱於A1(橫向構圖)卡紙上之詳細設計圖2~4張,設計圖應護貝或加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。每張設計圖背面請貼上報名表(如後附表)。
(3) 圖面以手繪或電腦繪圖均可。若以電腦繪圖,請提供檔案(光碟儲存jpg格式之檔案,光碟正面繕寫主要聯絡人姓名與學校)。
3. 繳交地點:100台北市和平西路2段133號1樓,夆禾盃全國室內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收。
4. 評審作業:97年7月7日~7月17日
5. 得獎通知:預計於97年7月18日下午6點前於網站公佈,並同時公佈頒獎的時間與地點。
7. 活動網址:http://www.apexlife.tw/designaward/2008/200801.html。
☆作品內容:
1.
規劃與表現設計說明:需至少包含家俱計劃、材料計劃、燈光計劃等。
2. 空間使用需求,由參賽者自訂。
3. 平面配置圖:需包含家俱與比例尺(1/50)。
4. 剖面圖:需提供二向(含)以上之剖面圖(1/50),需包含長向與短向。
5. 透視圖:需提供二向(含)以上之消點透視圖。
6. 依據活動辦法附件之圖面,提供75坪之電梯大樓住宅單元平面作為設計規劃基地。所提供之圖面,原隔間除管道間所在位置不能更動外,均可由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。
☆獎勵方式:
1. 第一名:一件,獎助學金伍萬元,每名獎狀乙紙。
2. 第二名:一件,獎助學金參萬元,每名獎狀乙紙。
3. 第三名:一件,獎助學金壹萬元,每名獎狀乙紙。
4. 佳 作:數名,每名頒發獎狀。
5. 以上獎金已包含所得稅。
6.
若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審查後,無適當優良作品時,得予從缺。
7. 每位學生得獎作品以一件為限。
☆評選標準:
設計創新25%、造型美學25%、功能性20%、可行性10%、永續性20%為原則,評審標準及方式由評審委員訂定之。
☆評選委員:
1. 評審委員共七名。
2. 評審委員規劃,主辦單位1位、學界3位、業界3位(含1位建築師)。
☆注意事項:
1. 投稿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,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所有獎項、獎金。
2.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,一經察覺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,追回獎項、獎金,因此衍生之民、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3.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,參賽作品皆不退件。
4. 繳交作品須於規定期限內送達,逾期不予審理。
5.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布之。
6. 作品送件包裝: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妥善包裝,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,致影響評審成績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7. 若參賽作品未達10件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本次活動與後續評審作業。